本文转自【央广网】;
近日,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共同发布“2021年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销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消费提示”。当地官方账号“云南发布”也转发了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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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参考成本消费提示公布
根据当地发布的消息,此消费提示的执行期限是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
其中,旅游旺季时间为7月10日-8月20日、国庆黄金周(按照国家法定假期的起止时间),其余为平季时间,如州市已发布旅游旺季、平季时间的,以州市发布时间为准。
该消费提示比较具体,其中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包括十六人以上旅游团队房、餐、车等分项参考成本,四十六人以上旅游团队一日游产品参考成本构成,五十六人以上旅游团队多地游产品参考成本构成。景区门票、娱乐项目等成本也都详细列入其中。
“云南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
工作人员提醒:
小心遇到不合理低价游
云南省旅游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一个消费提示,并不是价格指导。不是行业指导价格,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参团价格低于行业协会公布的参考价格,消费者就可能遇到了不合理低价游。
工作人员:确实有很多游客不知道什么叫不合理低价。我们给游客一个提示,消费者参团时可以自己根据这个算一下,吃住行,还有景区门票价格等,如果低于这个,就要小心遇到不合理低价游。
据介绍,云南有固定的官方渠道受理旅游消费投诉,投诉或办理退货可以拨打0871-96301云南旅游服务热线,也可以下载“游云南”APP反映。
“云南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
多位旅游消费者表示:并不看好
唐女士曾带家人到云南旅游,正常抱团价格并不算低,但还是被安排进购物店消费,且购物体验不好。
唐女士:我觉得旅行社不会按照这个价格遵守的,旅游消费提示可能对旅行社的意义并不是很大。低价团肯定是有市场存在的,现在旅行社都推出了老年团,老年人还是希望追求价格上的低廉,相对来说,便宜的团才可以出去走遍中国。
唐女士认为,参团旅游过程中,被安排购物可能很难避免,因此建议由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按线路或者区域公布一个既具备地方特色,又服务质量优质的旅游商店数据库,旅行社可在设计线路时从中适当选择若干家,或许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旅游达人付女士也表示,她并不看好当地公布的消费提示。
付女士:这个其实意义并不大。我觉得低价游就属于一部分人,在买一个心理价位,并不是说他不知道这个行程里面没有购物,他是知道的,但假装不知道。
作为资深业内人士,四川省宜宾市导游协会会长吴祥表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配套手段,仅靠公布旅游产品的参考价格,而且没有任何强制约束力的情况下,要预防“不合理低价游”,不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吴祥认为,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参团旅游的占比基数正逐年增大,而老年人的消费特点也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低价游”的市场土壤。
不过,也有旅游消费者表示,云南此举让旅游市场价格更透明,对行业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诱迫或胁迫购物是打击重点
客源地也需加强打击力度
云南作为旅游大省,也一直在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但更重要的是,其他省份的客源地也要加强打击力度,才能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局面。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张红涛表示,参考成本的公布有利于大家判断旅游产品是否属于不合理低价游。
张红涛:不能简单地说它低于这个价格,就对他们怎么着。如果他利用低价游招揽顾客,然后诱迫或胁迫旅游者购物,这个就是我们打击的重点。
一线旅游从业人员陈艳对记者表示,国内的旅游消费市场还不够成熟,让旅游回归美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陈艳:我做旅游很多年,个人觉得每次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其实源头不在云南,而在整个市场。在我这里一日游、两日游,1000多元的价格坐动车很正常,但对方直接把电话挂掉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外省到云南来只要300元、500元,没有办法!
云南美途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汪涛也告诉记者,不合理低价游难以根治的原因之一,是当下仍有相当一部分旅游消费者有贪图便宜的心理和习惯,而且相关法律法规只约束了卖方市场,没有合理约束买方市场。
汪涛:旅游法只约束了经营者,没有约束消费者,建议做一个修订,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呼声。几乎所有的处罚手段都是处罚旅行社、处罚导游,没有任何条款约定故意参加零团费的客人是有责任的。
作为旅游行业的资深人士,汪涛表示,此次相关行业协会发布的消息提示,传递出的积极影响值得肯定,但国家有关部门最好能以云南为试点,其他省份也陆续发布类似消费提示,才能形成联动效应。